200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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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  專家表示,普世生物倫理原則必須結合亞洲價值觀
2008-8-15  |  AS05462  |  1294 字     文字大小  

【天亞社.首爾訊】在最近舉行的國際論壇上,來自亞洲的生物倫理專家宣稱,他們的文化價值觀該是「普世」生物倫理原則的一部分。

演講者及專家小組成員向論壇表示,生物倫理的普世原則,正如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教科文組織)的宣言所反映,應該考慮在亞洲受重視的緊密家庭關係及以社群為中心的傳統。

約一百八十名學者、公務員及學生出席七月廿九至卅日在南韓首都首爾梨花女子大學舉行的生物倫理及亞洲文化國際論壇。論壇演講者及專家小組成員,來自中國大陸、印度、日本、菲律賓、南韓及泰國,以及非洲的摩洛哥。

此活動由南韓衛生、福利及家庭事務部與教科文組織合辦,並得到首爾天主教生物倫理中心贊助。

論壇協調員文廣浩(Meng Kwang-ho)七月廿九日對天亞社說,論壇的目的是檢討如何把基於西方文化的《世界生物倫理與人權宣言》應用於亞洲國家。

這位教科文組織國際生物倫理委員會委員指出:「個人責任、人權及自主權的原則,在亞洲文化有不同理解。例如,醫療事宜往往由家人,而非病人來決定。」

同時兼任首爾總教區生命委員會委員的文廣浩說:「包含家庭成員及鄰里的密切關係的亞洲倫理原則,應該進一步研究,好能成為普世原則的融和部分。」

《世界生物倫理與人權宣言》包括的倫理原則繼有,關注人性尊嚴及人權、自主權及個人責任、私穩及保密、同意、對人性弱點及個人完整性的尊重,以及社會責任和健康。

論壇其中一位演講者邱仁宗對參加者說,西方國家人民傾向談論權利多於責任。他質疑,「若每個人都要求自己的權利,又有誰會照顧他們?」

邱仁宗是北京協和醫學院的學者。他又指出,在作出醫療事宜的決定,家庭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其他家庭成員對病人提供的物質及財政支持,可能與宣言現時的「普世」價值觀發生衝突。他舉例說,這份宣言甚至沒有提及「家庭」。

同樣,日本大阪大學藥物學研究院教授森崎隆幸演講時指出,日本傳統尊重及倚賴一家之主和政府,甚至在醫藥及生物醫學研究的領域。雖然如此,他七月廿九日對天亞社說,日本社會受到西方文化很大的影響,傳統大家庭大多已由核心家庭取代。

他說:「醫療事宜的決定已由家庭轉到個人,唯一例外是腦死病人的器官捐贈,需要家人同意。」然而,他認為:「家庭關係仍然重要,而我們不應祇追隨西方的個人主義。」

西文達姆.潘內塞爾瓦姆(Sivandam Panneerselvam)主講甘地哲學的生態觀。這位馬德拉斯大學學者說,印度國父聖雄甘地相信所有生物,包括人類,都是平等的,並且以一個有機的統一體和平共處。

這位印席學者指出,在亞洲的境況,生物倫理依靠宗教傳統,例如佛教、孔教、印度教及神道教。他認為,為發展真正的普世生物倫理原則,需要有跨文化的瞭解。

駐曼谷的教科文組織亞太區域顧問達里爾.馬塞爾(Darryl Macer)在回應講者觀點時指出,教科文組織原則上不會判斷某種生物倫理是正確或不正確,該組織的宣言已提供了重新發現本土傳統的「架構」。

不過馬塞爾承認,生物倫理,尤其在亞太地區,包括醫療、環境及其他科學及科技引起的問題。

教科文組織的大會曾接納三項有關生物倫理的宣言:一九九七年的《世界人類基因組與人權宣言》、二零零一年的《人類遺傳數據國際宣言》及零五年的《世界生物倫理與人權宣言》。

【完】(譯自天亞社英文新聞AS05462.1510期2008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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